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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江财党字(2020)3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江西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校关工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及《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江西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以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相关部门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
第三条 校关工委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工作定位,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校关工委组织和依靠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简称五老)开展工作,大力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 校关工委积极配合学校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六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尊重和爱护老同志参与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在提出任务、组织队伍、提供保障等方面,积极为其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七条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关心下一代工作实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党的理论占领阵地,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使之成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在青少年中持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讲活动,充分发挥五老的榜样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团结教育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奋斗。
第八条 配合学校工作,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历史事件、校史和先进人物模范事迹,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精神的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继承和发扬光荣革命传统,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九条 配合学校党、团组织对青少年进行党团基本知识教育,推进党、团组织建设,帮助青少年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跟党走的信心。
第十条 配合学校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生社团和第二课堂活动,组织老同志和学生开展文娱活动,深入开展“老少共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学生珍惜时光,勤奋学习,注重实践,努力掌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现代科学技术和劳动技能,提高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本领。
第十一条 发挥老同志经验丰富的优势,为学校改革、稳定和发展出谋献策。发挥老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传、帮、带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关心教职工子女的健康成长。协助附中、附小、幼儿园等单位开展对学生的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 关爱和帮扶学习、生活有困难的青少年,根据量力而为和自愿的原则,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坚持预防为主,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关工委。建立校关工委学习和干部培训制度,采取自学和集中讨论相结合,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树立以青少年为中心的导向,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关爱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改革创新,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 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针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用于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实践,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十六条 贯彻落实上级关工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十七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保持和增强关工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第十八条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谋划和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把新发展理念和党的决策部署变成广大五老和青少年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为实现百年名校“江财梦”作出贡献。
第十九条 坚持服务青少年。始终把服务青少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困难青少年身上,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坚持改革创新。紧紧把握新时代脉搏,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规律,努力开创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
第二十一条 坚持发挥五老作用。按照自愿参加、就地就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建设一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的,素质高、人数多、覆盖面广的五老队伍。对五老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鼓励他们在时代的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
第二十二条 坚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以党建带关建,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关工委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四章 组织和制度
第二十三条 校关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校关工委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及若干委员组成,成员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人以及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部门负责人是委员的,因工作变动,新任者自动接任。
第二十五条 校关工委主任一般由现职校党委分管领导担任,并由一名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校关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是校关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校关工委的工作部署,处理日常事务,做好服务老同志、服务青少年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校各学院及附中具备条件的可设立关工委分会(江西财经大学XX学院关工委分会)。关工委分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一般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任分会主任,选配3~5名离退休人员和部分在职干部组成,原则上由党总支干事担任秘书,负责联络工作。校关工委对学院关工委分会工作是指导关系,负有承上启下、协调推动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校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讲师团、青年教师组、青年干部组等),以利于开展专项性工作。
第二十八条 校关工委在发挥老同志积极性的同时,要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对坚持关工委日常工作的老同志视其工作量给予适当补贴;对做出显著成绩者,应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九条 校关工委(含分会)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根据需要关工委负责人可参加学校涉及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会议。
第三十条 校关工委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和部署工作,商讨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校关工委办公室每月举行一次例会,研究落实各阶段工作。各分会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校关工委每二年举行一次先进评比表彰会(评比办法另定)。
第五章 经费
第三十二条 学校关工委的经费单列预算,由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代管。各学院关工委分会经费由学校列入各单位预算。经费使用要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江西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若干规定》(江财党字〔2011〕23号)文件废止。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