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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协会活动细则

江西财经大学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老干内字[2017]10号

钓鱼协会活动细则

  为了更好地服务离退休人员,使老同志们老有所乐,根据大家要求,特成立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钓鱼协会。

  成立钓鱼协会的目的主要是丰富老年生活,规范垂钓活动。今后处里组织钓鱼活动均以本协会为主,采取会员制活动。处里不再组织面向全体人员的垂钓活动。

  为更好做好协会工作,特制定活动细则如下:

  一、钓鱼协会是江西财经大学离退休人员组成的体育协会下属的特项兴趣小组,在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和体育协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本着安全、快乐、和谐的原则组织活动。要求参加人员对钓鱼活动有较高热情,身体健康。

  二、钓鱼协会按会员制方式组织活动。由协会人员选举产生一名会长,3-4名秘书长。会长主要负责组织日常活动,秘书长协助会长负责各小组的通知、钓点选择、会费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参加协会人员需本人申请,协会同意后入会。入会费300元/人,由协会会长指定某秘书长负责管理。费用主要用于日常活动,用完后,由协会组织再行缴费。退会不退费。会员有义务向协会提供鱼讯。每次活动的保险由协会缴纳,办公室协助办理。80周岁以上人员保险公司不再售卖保险,所以为安全起见,80岁以上人员请勿参加。

  四、平时活动由协会会长和秘书长组织,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协助。在适钓季节每月活动一至二次,野钓为主,全年平均每工作月不超过一次(9次为最高限)。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车辆保障。为保证协会成员不过度疲劳,处里将适当控制钓点距离。会长选定时间地点后,提前一天报处分管领导批准实施。

  五、协会每年组织两次钓鱼比赛。上半年以野钓为主,处里提供车辆保障及简单中餐,同时提供部分奖励;下半年组织塘钓,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配套一定经费用于购鱼、用餐、车辆保障等。塘钓时,每人不超过5斤(处里承担费用),超出部分由本人另行出资支付(单条超5斤的不算超额)。比赛时每人单杆(野钓不限)。前往保障的工作人员也可同条件参加。

  六、各项活动自愿参加,身体不适的不得参与!参加活动的人员须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办公室签定责任书。对活动中因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和后果由个人负完全责任,保证不向学校和处里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七、协会每年年底向离退休工作处分管领导及体协负责人汇报一年来活动情况及经费的支出汇报。

  钓鱼协会人员名单

  会长:黄忠海(麦庐),

  成员:熊大信(青山园)、万贤奎(枫林)、胡全安(蛟桥)、黄和平(青山路)

  江西财经大学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钓鱼协会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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